貸款不能超過薪水多少比例?
在香港,無論申請按揭還是私人貸款,銀行都會嚴格計算申請人的還款能力。最核心的標準是「供款佔入息比率」(Debt Servicing Ratio,DSR),即你每月所有債務 (包括新申請貸款) 合共還款總額不能超過每月收入某個百分比。這麼做是為了防止借款人過度負債而增加債務風險,確保借款人有能力應對生活支出及突發狀況。
香港主流還款對薪水比例政策
貸款類型 | 最高還款比例(DSR) | 主要批核規則與備註 |
樓宇按揭 | 50%(2024年更新) | 所有按揭債務合共每月供款/總入息不得超過50%
2024年2月起銀行已暫停2厘利率壓力測試,只需通過基本50% DSR 即可。 |
個人分期/私人貸款 | 約40%—50%(不同銀行略有不同) | 部分銀行較寬鬆視活動/職業等,但一般建議不超過月薪一半。 |
車貸/學貸/稅貸 | 依銀行/金融機構政策 | 多數以「總負債」而非單一貸款計算,強調收入負擔力。 |
重要原則與例外
銀行「總債務佔入息比」(Debt-to-Income Ratio, DTI):會將按揭、分期貸款、信用卡循環息等所有每月債務合併計算。
特殊情況:如經按揭保險計劃(MIP)高成數(8成以上首置上車),個別銀行在批核時可以酌情放寬;但常規還是以50%為上限。
個人財務管理建議:如所有還款設於薪水35%內會更穩陣,預留生活與緊急儲備空間。
計算例子
月薪 $30,000,按50%計 每月所有合資格貸款(如樓宇按揭+私人貸款+車貸等)最高還款總額 = $15,000。
如達40%建議線 最好控制總還款於 $12,000/月以下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