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) 現金津貼 如旅程因惡劣天氣、 自然災害、機場關閉、工業行動、 騎劫、機件故障而延誤超過6小時但無須支付額外交通 費,每延誤超過6小時可獲300港元現金津貼。
HK$600
b) 因改動行程而導致之額外交通費 飛機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因惡劣天氣、自然災害、機 場關閉、工業行動、騎劫、機件故障而取消或延誤, 以致受保人必須改動行程而導致之額外交通費。
HK$2,500
(只可選擇A項或B項作為賠償)
行程取消
HK$5,000
a) 若受保人或其直系親屬、同一保單下所受保之同行伙伴或緊密業務伙伴遭遇身故、嚴重疾病或嚴重身體受傷,或受保人因須出庭作證、出任陪審團、被強制隔離,或於出發前7天內目的地受惡劣天氣、天然災害、所乘公共交通工具發生工業行動或突然爆發廣泛性傳染病、目的地發生暴動或內亂、香港政府對目的地發出黑色外遊警示,或受保人的住宅於出發前10天內受到水災或火災嚴重損毀,而導致不能成行,受保人可就不能取回之預繳住宿費用、旅費及交通費用提出索償。